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622001 | ||
标 题 | 学生补考重修 | ||
姓 名 | 尹** | ||
手 机 | 166****7224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6月22日 | ||
信件内容 | 院长您好,我想询问一下咱们的挂科补考问题。为什么不给学生们安排补考,而是重修呢?咱们的校历是按照河南理工大学本校的校历走的,为什么不能补考呢?河南理工大学也不能补考吗?希望您能仔细考虑安排,谢谢。 | ||
回复内容 | 同学,你好。学院为河南理工大学的二级学院,所有教学工作标准均与河南理工大学相关管理规定一致。根据《河南理工大学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豫理工教〔2024〕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读的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均须重修”,故学生考试不及格后需按照规定重修该门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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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鹤壁工程技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