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做好新学年院内勤工助学工作,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各有关部门需就本学年需要的勤工助学岗位和需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用工部门须在认真考虑本部门工作实际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本部门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计划,并详细填写《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用工申请表》。
二、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主要从事图书馆、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中心、和教育教学的辅助性管理工作;学院各部门的信息传递和打字工作;其它适合学生工作的岗位。
三、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进行;原则上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控制在40小时以内,临时加班需要按照我院勤工助学管理规定执行,做到提前申请,否则费用由用工部门承担。
四、学生工作处将对各部门报送的勤工助学岗位统一进行核定,岗位确定后在学生工作处网页上公布。
五、各用工部门要指定一位主管老师负责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考勤、报表工作,于每月月底报送本月的勤工助学考勤情况(报送时交《勤工助学考勤表》并附详细的考勤记录)。
六、为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九月份的勤工助学学生各部门根据上学期核定人数自聘学生或延续上学期的设置和人员,十月份起开始按新的岗位设置执行。